近來網絡上出現不少民眾遵守了SOP,卻還是被警察開罰單的不公平經歷。你是否也擔心自己有一天會中招呢?
如果你很不幸在遵守SOP的情況下被開罰單,覺得被冤枉的話,不妨可以通過以下2個方法為自己上訴。
根據《馬來郵報》指出,違反行動管制令SOP的民眾,將在1988年防範疾病傳染法令(342法令)下,被罰款RM1000,而被罰款者需要在2個星期內,到指定的衛生局繳付。
若罰款這覺得自己沒有違法,不該被開罰單的話可以采取以下2項措施。
1. 寫一封上述信函,呈交給縣衛生局,要求當局取消其罰單。
2. 當事人將有關案件上呈至法庭,在指定日期和時間出庭,由法官或推事審理。
確實也有一些網友無辜中罰單,經過努力為自己平反後,RM1000的罰單就取消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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